|
|||
|
|||
| 标 题: 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160号提案的答复 | |||
|
|||
|
|||
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160号提案的答复
苏工信提字〔2019〕40号
查斌仪委员:
您提出的“关于改善民营经济金融服务的建议”的提案收悉,现答复如下:
民营经济是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。近年来,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始终坚持基本经济制度,牢固树立“两个毫不动摇”,把民营经济作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、制造业发展的重要力量、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、增加就业的重要渠道,对民营企业一视同仁、平等对待,坚定不移支持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。当前,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,民营经济发展遇到了“市场的冰山、融资的高山、转型的火山”等困难和问题,特别是您在提案中提出的金融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问题亟待解决。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,省委省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,加大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。
一、民营经济保持平稳发展。今年1-4月,全省民营经济继续保持平稳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,主要指标增速快于全省,税收贡献进一步提升,出口增势平稳。全省规模以上民营工业实现增加值同比增长7.5%,增速高于全省规模以上工业2.4个百分点;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1481.7亿元,同比增长6.1%,高于全省规模以上工业2.1个百分点;实现利润总额1019.8亿元,同比下降2.2%,降幅低于规模以上工业2个百分点。全省工商部门新登记注册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合计52.8万户,同比增长6.9%。截止4月底,全省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累计登记户数为911.2万户,比上年底增加34.3万户。1-4月,全省民营经济上缴税金3847.2亿元,同比增长10.7%,增速比一季度提高1.8个百分点,高于全省税收增幅4.7个百分点,占全省税务部门直接征收总额的67.9%,同比提高9.1个百分点。全省民营企业实现出口总额412亿美元,同比增长4.1%,占全省出口总额的34.5%,较去年同期提高2个百分点。
二、主要工作措施扎实推进。全省加快结构调整,优化产业布局,化解过剩产能,淘汰低端落后,推动民营企业加快向产业链中高端攀升。对于当前化工产业发展,省工信厅正在制定化工产业布局调整方案,近期将报省政府发布。加快转型升级,突出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,加快建设自主可控的先进制造业体系;进一步完善技改综合奖补政策,推动大规模技术改造;实施智能制造工程,推广应用工业互联网,引导“企业上云”,推动民营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。提升创新能力,培育一批制造业创新中心,引导企业建设高水平的技术中心,实施“专精特新”小巨人企业培育工程、工业强基工程、高端装备赶超工程等,推动民营企业不断提升产业层次和产品竞争力。加强服务体系建设,开展财务、安全、质量等方面培训,帮助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提升内部管理水平,为与金融机构对接奠定基础。加强融资促进,与省工行、省农行、中信银行南京分行、省再担保集团、浙江网商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金融服务合作协议,为金融机构提供中小微企业“白名单”超万家,未来五年将为全省中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支持累计超万亿元。全面落实惠企政策,研究制订新一轮降本减负政策措施。加大清理拖欠民营企业、中小企业账款力度,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。
三、工作协调机制逐步健全。落实《中小企业促进法》要求和国务院工作部署,推动省和各市建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取得突破,2018年7月12日省政府正式发文成立省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,各市也按要求相应成立领导小组。11月27日,省政府对领导小组又进行了调整,由省委常委、常务副省长樊金龙任组长,马秋林副省长任副组长,省政府办公厅、省工信厅、财政厅等21个省级部门为成员单位,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工信厅。2019年1月8日,樊金龙常务副省长召集成员单位召开了第一次领导小组会议,研究通过领导小组工作规则,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和重点工作任务,规定原则上每年召开三次会议,加强对中小企业工作的组织领导、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。新一轮机构改革,省工信厅设立了中小企业局(民营经济促进处),配合全省组织实施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政策,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,定期组织开展发展环境评估。
感谢您对我省民营经济的关注,您在提案中分析了民营经济金融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,并就如何完善工作机制、优化金融服务、加强金融支持等提出了建议和意见,针对性很强,对我们完善政策措施,促进全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参考和借鉴,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研究、吸收采纳,积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,努力帮助民营企业纾困解难,推动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。
2019年6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