苏墙办〔2013〕11号
各市、县墙改办:
根据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“十二五”城市城区限制使用粘土制品县城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的通知》(发改办环资[2012]2313号)精神,结合我省开展的城区“禁粘”创建工作实际,在原有的“禁粘”城区创建验收评分表(2012年本)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,现将新修订的《江苏省“禁粘”城区创建验收考核评分表》(2013年本)印发给你们,从印发之日起执行。
附:《江苏省“禁粘”城区创建验收考核评分表》(2013年本)
二○一三年二月十八日